现把你提的相关问题答案整理了一下:
一、高级职业指导师与讲师、教授、工程师等都属于国家职业资格。根据原劳动部、人事部关于颁发《职业资格证书规定》的通知(劳部发【1994】98号)规定,原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,主要是针对“蓝领”,如:维修电工、中式烹调师、高级职业指导师等;原人事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价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,主要是针对“白领”,如:工程师、讲师、会计师等。
二、享受待遇按评聘分离原则由所在单位确定。高级职业指导师为国家职业资格一级,按国家有关规定与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。劳动者在取得职业资格后,应由本单位根据生产工作实际需要予以聘任,聘任后与本单位高级工程师、教授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。例如,广东出台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要设立专项培训资金。凡取得中高级职业指导师资格的老师可分别同等享受讲师、副教授待遇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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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级职业指导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,属最高等级。
据2002年修订的《国家职业标准-职业指导人员》,高级职业指导师(系高级技师、国家一级),相当于高级经济师,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“副高”待遇。有的省份特别重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待遇:1、2010年03月11日《半岛晨报》:“2月,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公布:我省高级技师与教授享同等待遇;今年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评选范围。”2、关于印发《海南省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考核实施办法》的通知(琼人劳保[2000]116号),“第二十六条 凡通过考核取得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,用人单位可根据职业指导人员比照中级技能、助理职业指导师比照高级技能、职业指导师比照技师、高级职业指导师比照高级技师的原则,确定相应的待遇。”3、《关于实施2010南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》(粤人社发〔2010〕 138号),规定:“加强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。按照“专业化、职业化、专家化”的要求,……落实高校、技工院校就业指导教师待遇,取得职业指导师、高级职业指导师资格的就业指导老师可分别同等享受讲师、副教授待遇。”4、“中央政府网站”:2007年09月24日《高级技工可享受高级工程师待遇》 :湖北省高技能人才视频工作会上获悉,薪酬激励制度将向高技能人才进一步倾斜。高级工、技师、高级技师可分别享受助理工程师、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的有关待遇。另外,上海、江苏、山东等省份都出台了相应政策。
高级职业指导师不是专业技术职务职称,但是退休后可以比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享受补贴,每月大概300-400元,各地不同,请咨询当地人社退休管理部门。其二,高级职业指导师享受高级技师待遇,但是毕竟是管理类的职业资格,和技术操作类的职业资格相比,失去了很多评比荣誉的机会,去年中国就业促进会开始搞星级职业指导师评比,力度不是很大,慢慢来吧。其三,绝大多数高级职业指导师都是来自政府部门以及高校就业部门,他们得到这个头衔后,实际操作很少,因此,影响了整个行业的社会知名度和弧值评价。社会首先要认可这个资格前提是很多人受益于此,所以,体制不改革,大家都受影响。
据1999年6月14日试行的《国家职业标准-职业指导人员》,高级职业指导师(系高级技师、国家一级),相当于高级经济师,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“副高”待遇。
本职业共分四个等级:职业指导员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助理职业指导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职业指导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高级职业指导师(一级)
上国家级职业资格认证网查询。www.osta.org.cn
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(全国统考)
(1)物流师(4-2级)、心理咨询师(3-2级)、理财规划师(3-2级)机考、秘书(2级)、
营销师(2-1级)
考试时间:上半年5月17日、下半年11月22日
说明:物流师、理财规划师、秘书(下午需考试),心理咨询师、营销师(考上午)。具体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表。
(2)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(4-2级)、理财规划师(3-2级)机考、项目管理师(4-2级)4-3机考、企业培训师(3-2级)
考试时间:上半年5月18日、下半年11月23日
说明:理财规划师、项目管理师二级(下午需考试),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、项目管理师4-3级、企业培训师(考上午)。统一鉴定时间安排表。
注:以上报名时间提前40天报名止,上半年考试约在3月30日、下半年考试约在9月30日。纸笔作答职业须带2B铅笔,具体参考2014全国鉴定考核方案。
二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(全省统考)
采购师(2-1级)、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(1级)、高级物流师(1级)、高级项目管理师(1级)、高级企业培训师(1级)、高级理财规划师(1级)、公共营养师(2-1级)、职业指导师(2-1级)、物业管理师(2-1级)、黄金投资分析师(2-1)、婚姻家庭咨询师(2-1)、室内设计师(2-1)、会展策划师(2-1级)、房地产策划师(2-1级)、企业文化师(2-1级)、信用管理师(2-1级)
考试时间:3月22日、7月19日、9月20日。
说明:国家己颁布职业标准都可以组织考试,具体见己颁布职业标准表。
08∶30-10∶00 理论知识考试
10∶30-12∶30 技能操作考核
报名时间提前20天报名止:3月22日考试约在3月5日、7月19日考试约在6月30日、9月20日约在8月29日。
三、人社部(非统考各通用工种三、四、五级)
公共营养师、电子商务师、美容师、电子商务师、数控铣工、加工中心操作工、美容师、模具工、汽车修理工、二手车评估师、数控车工、形象设计师、化妆师、物业管理师、维修电工、等(1000多个工种)
报名时间:每月第三个周六考试
报名时间:提前15天报名
鉴定考核科目分理论考核、操作考核和论文综合评定。1、理论考核:采用“四选一”题型,闭卷笔答形式。2、操作考核:各等级均采用典型案例分析,“四选一”题型,闭卷笔答形式。3、论文综合评定:采用“四选一”命题作文的形式;论文字数二级不少于3000字,一级不少于5000字,专家结合平时工作成绩、成果进行综合评价。 一、论文题目(任选一题)1、试论当前社区就业指导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;2、影响青年就业难的因素分析;3、试论对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服务与指导;4、试论高校职业指导改革与实践。二、评分原则1、论文写作有明显抄袭行为或请人代写论文、代答辩的,可评为不及格;2、主要论点出现明显错误的,可评为不及格;3、未达到评分标准要求的,按评分标准扣分;4、不能在各项评分标准上另加分,总分不得超过100分;5、5名评委对同一篇论文分别进行评定,对同一答辩者同时进行评定。三、评分标准论文写作40分,论文答辩60分,合计100分。论文写作成绩不低于24分,且论文答辩成绩不低于36分,视为成绩合格。
申报等级申报条件﹝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﹞
职业指导员
1、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2、具有大专学历﹝含同等学力﹞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助理职业指导师
1、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2、具有大本学历﹝含同等学力﹞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3、取得职业指导员资格证书1年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职业指导师
1丹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,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2、具有大本学历﹝含同等学力﹞,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,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3、具有硕士学位﹝含同等学力﹞,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,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4、取得助理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2年以上,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一篇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高级职业指导师
1、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,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2、具有博士学位﹝含同等学力﹞,连续从事本职业满二年,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3、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三年以上,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4、在职业指导领域,做出特殊贡献者。